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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中心城区餐厨废弃物收运及处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碧江区、万山区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铜仁市中心城区餐厨废弃物收运及处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5日
铜仁市中心城区餐厨废弃物收运及处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餐厨废弃物收运、无害化处理处置和管理,实现餐厨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河南省洛阳市等17个城市为第三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3〕2189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终期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并结合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餐厨废弃物收运及处理处置各项规定,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运行安全、综合治理”的原则,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切实解决餐厨废弃物收运及处理处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设好、运行好、管理好餐厨废弃物收运及处理处置设施,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底前,对碧江区、万山区和铜仁高新区的中心城区范围内餐饮服务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食堂或餐厅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进行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置。逐步建立覆盖全市范围内的餐厨废弃物管理网络系统,实现餐厨废弃物统一收集运输、科学处理,促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从源头解决食品安全、生态安全和环境卫生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6月至2019年7月)。碧江区、万山区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集中力量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逐户上门摸底,全面核查餐饮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部门的主营业务、餐厨垃圾类型及日均产生量、收运处置流向等情况,详细建立网格化台账,构建全面监控的动态网络。碧江区、万山区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和市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集中宣传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规定,提高社会知晓度,增强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为收运、处置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试收运处置阶段(2019年8月至2019年11月)。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扩大”的原则,率先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食堂和城市主干道两侧餐饮单位开始实施,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要督促餐厨废弃物产生部门与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协议,明确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具体要求及权利义务。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为各餐厨废弃物产生部门配备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相关收集运输、设施运行台账、四联单(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等制度,为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理提供原始依据。碧江区、万山区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要加强动态管理,强化执法检查,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餐厨垃圾收运管理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专项整治,确保试收运阶段工作顺利推进。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12月以后)。在完善试运行收集运输网络的基础上,对碧江区、万山区、铜仁高新区的中心城区范围内产生的所有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实行全面推进,进一步建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管理网络,完善台账。碧江区、万山区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和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明确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和责任要求,建立台账销号制度。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区各街道在收运末端的主体和监管作用,为收集运输体系全覆盖奠定坚实的基础。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定期对收集容器校准检定,定时定点将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至市餐厨废弃物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按月统计收运处置情况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要以餐厨废弃物收运“四联单”及产生台账为依据,全面开展餐厨废弃物处置的执法检查,确保餐厨废弃物应收尽收。
四、责任分工
(一)城市综合执法(城市管理)部门:严查沿街餐饮商户将餐厨废弃物倒入雨、污管网的行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日常监督管理,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进行监管;根据《铜仁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责令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罚;对违反规定的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单位,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规定给予处罚。督导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按合同规定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置,并建立收集清运台账。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企业及沿街餐厨商户的监督管理,严查沿街餐饮商户将餐厨废弃物倒入雨、污管网的行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日常监督管理;监督餐饮服务企业沿街餐厨商户建立并执行食用油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依法查处购买、使用以餐厨废弃物为加工原料的食用油行为;依法查处销售、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烹饪食物的行为;监督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个体户与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签订收集运输、处置协议,监督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将餐厨废弃物交给合法的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处理。
(三)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畜禽饲养场和饲料生产单位的监督管理,防止以餐厨垃圾为原料加工成饲料产品,查处违法使用餐厨垃圾饲养畜禽的行为。
(四)公安部门:负责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无牌、无证收运餐厨废弃物车辆的违法行为,以及利用餐厨废弃物加工油脂从事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依法查处餐厨废弃物储存、处置、利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建设运行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的违法行为。
(六)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严格按照《铜仁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对食堂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进行分类,监督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与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签订收集运输、处置协议,监督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将餐厨废弃物交给合法的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处理。
(七)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医院、诊所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分类的监督管理,监督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与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签订收集运输、处置协议,监督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将餐厨废弃物交给合法的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处理。
(八)民政部门:负责敬老院、福利院等福利机构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分类的监督管理,监督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与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签订收集运输、处置协议,监督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将餐厨废弃物交给合法的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处理。
(九)财政部门:负责餐厨垃废弃物财政补贴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保障餐厨垃圾管理经费的投入。
(十)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服务性收费标准。
(十一)碧江区、万山区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对本辖区餐厨废弃物产生情况进行排查,摸清餐厨废弃物(含餐厨废弃物食用油脂)产生底数以及去向,加强源头管控,建立完善餐厨废弃物收集、存储、运输、处置监管体系,严格落实餐厨废弃物收集、存储、运输、处理、食用等全链条监管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餐厨废弃物收运及处理处置工作,碧江区、万山区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要加强对餐厨废弃物处理处置工作的领导,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部门具体落实,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一步制定或细化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全面摸清辖区内餐厨废弃物具体情况,有序、有效推进本辖区餐厨垃圾收运工作。各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明确目标,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处置工作取得实效。各责任单位需明确1名熟悉业务的同志作为联络员,专职负责数据、材料报送及联络对接工作,并将联络员信息于6月24日前反馈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局面。深入分析运行期间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协调会商、跟踪落实等工作,采取必要措施,创新工作方法,推动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处置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强化日常监督。碧江区、万山区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处置单位进行日常监管,并纳入城市管理重点监管范围,指导餐厨废弃物产生部门将餐厨废弃物单独收集、存放;督促餐厨废弃物产生部门将餐厨废弃物交给取得收集运输服务许可的单位收运;督促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台账,真实、准确、完整记录餐厨废弃物产生数量、去向等情况。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管理各环节的监督检查,通过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强化餐厨垃圾流向监管,依法查处餐厨垃圾产生、收集、收运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处置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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