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经理18936085105

技术支持

桐庐县应急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5-13

关于印发《桐庐县应急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
桐应急〔2020〕7号


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桐庐县应急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切实抓好落实。

桐庐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24日


桐庐县应急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为有效推进我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根据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垃圾的分类
严格按照四分法分类:即有害垃圾(红色桶)、可回收物(蓝色桶)、易腐垃圾(绿色桶)、其他垃圾(灰色桶)。
(一)有害垃圾:是指含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垃圾,包括电池(蓄电池、纽扣电池等),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灯管灯泡、过期药品、过期日用化妆用品、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废弃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打印机墨盒、硒鼓等。
投放时要保证废弃节能灯管及日光灯管不破损,普通干电池(五号、七号等电池)不属于有害垃圾,要投放至其他垃圾桶。
(二)可回收物:是指再生利用价值较高,能进入废品回收渠道的垃圾,包括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金属(铁、铜、铝等制品)、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泡沫塑料、塑料瓶、硬塑料等)、橡胶及橡胶制品、牛奶盒等利乐包装、饮料瓶(可乐罐、塑料瓶等)等。
可回收物请确保未受污染,饮料瓶牛奶盒中的残液倾倒干净。
(三)易腐垃圾:是指单位食堂产生的食物下脚料和食用残余,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过期食品等食品类废物。
动物大骨难以生物降解处理,不宜将其投入易腐垃圾中。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纸杯、照片、明信片、相册、卫生纸、尿片等)、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贝壳、烟头等。

二、垃圾分类规范要求
(一)垃圾投放规范
1.办公室产生的食品残余、水果、茶叶渣等易腐垃圾倒入楼层的易腐垃圾桶中。
2.可回收物倒入办公室或楼层的可回收桶中。
3.其他垃圾倒入办公室或楼层的其他垃圾桶中。
4.有害垃圾放入楼层的有害垃圾收纳箱中。
5.办公室产生的废弃文件资料、报纸、纸板箱等可回收物,由单位统一收集后集中处理。
各类垃圾桶都要有分类标志标识,投放点上面设置指引牌。

(二)垃圾分类职责
成立局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郑宝成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党组成员徐斌为具体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同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四员”管理制度,督查员(翁仕丹)、宣传联络员(王诗远)、专管员(齐茜)、保洁员(吴荣)负责对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指导、协调、检查、宣传等工作。
1.分类收集职责。各科室需落实专人及时对各自办公区域内垃圾进行收集后进行二次分拣,再放入每个楼层设置的相应垃圾桶内。
2.分类处置职责。各科室要做到垃圾每日倾倒。
3.设施维护职责。每个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对分类设施的维护保养,保持垃圾桶的干净整洁、有序摆放等,标志标识要完整无缺。垃圾分类管理员要做好记录工作,对分类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三、其它注意事项
(一)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应秉承精细化办公,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办公及生活垃圾。
(二)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处理焚烧垃圾。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且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产品展示

最新资讯



徐经理18936085105

手机:徐经理18936085105/王经理18013113750/顾经理18112779166
电话:徐经理18936085105
传真:0512-66583571
邮箱:hanbok@foxmail.com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许家港路298号

韩博科技专业生产厨余垃圾处理器,餐厨垃圾处理器,食物垃圾处理器,欢迎来厂参观!同时提供有机垃圾处理设备新闻,餐厨垃圾处理设备成功案例及技术!

站长QQ:1294562135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