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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餐厨垃圾收运及无害化处理
资源化利用专题调查
(市政协重庆餐厨垃圾收运及利用调研组)
餐厨垃圾收运及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是关系城乡环境和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提出“两点”“两地”定位和四个扎实的要求,今年3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又提出了“推进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口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市委五届三次全会把“打好污染防治战”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作为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的“3+8”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对餐厨垃圾有效收运及无害化处理,已经成为了重庆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问题。
按照市委“兴调研转作风促落实”行动要求,市政协由副主席谭家玲牵头,自今年2月以来,围绕全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问题,以小切口关注大环境开展调查研究。谭家玲同志及调研组成员在听取市城管委等部门关于全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总的情况基础上,深入到江北区、渝北区、两江新区、江津区的部分街道、社区、企业、垃圾处理场(站)调研,到渝北区双龙街道蹲点“解剖麻雀”。采用召开小型座谈会和个别走访饮食街区、单位食堂,暗访餐饮店等方式,较为详细地调查了解我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资源化利用的情况,经认真梳理,形成调研报告。
一、我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现状
餐厨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以外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具有其多油、多盐,易腐等特点。特别是重庆特有的餐饮习惯,火锅、小面、烧烤等重盐、重油性更为突出。
(一)餐厨垃圾产生情况
餐厨垃圾产生量与餐饮经营者的数量正相关,也与一个地方特有的饮食文化和饮食习惯密切相关。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7年底,全市有各类餐饮经营主体134145户。其中,餐馆118361户,食堂15685户,有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99户,餐饮摊贩5780户(见图)。
全市有火锅店14238户,占餐馆总数的10.6%。
重庆餐饮经营者(含单位食堂、餐饮摊贩)基本情况
业态规模 | 餐饮经营者总数 (户) | 有证(含备案)户数 (户) | |
餐馆 | 特大型 | 110 | 110 |
大型 | 2481 | 2479 | |
中型 | 17003 | 16897 | |
小型 | 78049 | 76943 | |
微型 | 20718 | 20116 | |
食堂 | 学校 | 5446 | 5446 |
幼儿园 | 4586 | 4575 | |
养老机构 | 921 | 871 | |
机关 | 1370 | 1310 | |
企事业单位 | 2630 | 2589 | |
建筑工地 | 537 | 505 | |
其他食堂 | 195 | 169 | |
中央厨房 | 41 | 41 | |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 58 | 58 | |
合 计 | 134145 | 132109 |
据市城管委资料表明,全市餐饮单位13.41万户,日产生餐厨垃圾量约2500吨,其中,渝北区有2815家餐饮企业,日产生垃圾约170吨。主城区外的区县有餐饮企业4.5万家,日产生餐厨垃圾约2000吨。调研所到的江津区,在册餐饮单位2000家,城镇日产生餐厨垃圾约161.5吨。
小结:重庆市餐饮经营单位数量较多,主城及区县门店分布较广,餐厨垃圾产生量较大。在餐饮经营单位中,由于重庆饮食文化的特殊性,火锅店占有较大的比例。
(二)餐厨垃圾收运情况
在餐厨垃圾收运方面,主城区由各区环卫部门负责餐厨垃圾收运,构建了覆盖主城的餐厨垃圾收运系统。具体收运采用与餐饮门店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定时、定点收运的模式,主动上门收集餐厨垃圾。2017年,主城区餐饮经营户为53300家,餐厨垃圾签约单位23013家,收运单位22049家。收集餐厨垃圾43.4万吨,每日收运餐厨垃圾量约1189吨。其中,渝北区全区有餐饮店2815家,签约2732家,签约率97%。2017年,渝北区共收运餐厨垃圾62116吨,日均收运170.18吨。调研所到江津区,已开展收运的10个镇街平台,在册餐饮单位2000家,已签协议1500家(其中,签订协议的机关单位、学校、工矿企业等200家),签约覆盖率75%。2017年底江津区已收运的10个镇街平台(在全区镇街占比为31%)餐厨垃圾收运量约110吨/日,收运率66.9%。
2017年底,全市已办理经营性行政许可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企业16家。其中,从事餐厨垃圾收运有12家(市环卫集团、主城9区固废运输公司、重庆暄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重庆洁蕴环卫服务有限公司),从事餐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的2家(重庆渝鹰环卫服务有限公司、重庆科润环保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从事餐厨垃圾(含餐厨废弃食品油脂)处理企业2家(市环卫集团黑石子餐厨垃圾处理厂、华数环卫科技有限公司)。截止2017年底,主城各区共发放和配置餐厨垃圾专用收运桶3.04万个,配置餐厨垃圾收运车146辆(其中,专用车138辆,其他车8辆),作业人员500多人。
主城区外的餐厨垃圾收运系统,由各区县政府负责建设和运营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仅有江津、黔江两区实行集中收运,其他区县尚未实行统一收运。
小结:我市主城区餐厨垃圾收运体系较为完善,采用由各区环卫部门负责、相关市场主体专业收运。主城区外由各区县政府负责运营管理,江津区、黔江区收运体系初步建立,但收运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其他区县尚未起步,仍由各餐饮经营主体自发处置,环境影响和食品安全隐患风险较大。
(三)餐厨垃圾处置情况
调研组在市城管部门了解到,目前全市已规划14座餐厨垃圾片区处理厂,计划于2020年前建设完成,覆盖全市38个区县。其中主城黑石子,江津、黔江3座处理厂已建成,处理能力达到1350吨/日;万州、合川、涪陵3座处理厂已开工建设,预计2018—2019年建成投用;主城洛碛、永川、綦江、忠县4座处理厂计划2018年开工。规划建设项目全部建成投用后,全市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将达到4200吨/日,基本实现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全域全覆盖目标。
在餐厨垃圾处理技术方面,市环卫集团黑石子餐厨垃圾处理厂采用世界领先的“厌氧消化、热电联产”工艺技术处理餐厨垃圾,取得了40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年处理垃圾43.4万吨,年产沼气2800万立方,发电3300万度,生产生物柴油8000吨,生产CNG798万立方米,生产有机肥料2.4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22万吨,在节能减排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方面探索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江津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属国家节能减排综合示范项目,采用工艺为湿式高温单相厌氧发酵,主体工艺及设备采用德国菲德克公司技术。黔江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是我市区县首座餐厨垃圾和病死畜禽处置项目,在全国率先实现餐厨垃圾处置项目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合建、合营、合管的创新运营模式。
小结:我市较为重视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建设,对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作出了全面规划,主城区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较强,效果较好。已建厂的江津、黔江也具备了一定的处理能力。但目前大部分区县还未按照市里统一规划和时限要求完成餐厨垃圾处理厂的建设,无法做到对本地区餐厨垃圾的统一收运和集中有效处理。
(四)餐厨垃圾监管情况
2009年9月,重庆市政府率先颁布实施了《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渝府令〔2009〕226号),解决了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理过程中无法可依的问题。按照《办法》规定,市食药监局负责对餐饮企业餐厨垃圾产生情况进行监管,市城管委负责对餐厨垃圾收运情况进行监管,市交巡警及市农委负责垃圾运输车辆的审批。市城管委(原市市容环境卫生局)将餐厨垃圾收运量纳入城市管理目标考核,向主城各区下达餐厨垃圾收运目标任务,并定期向相关部门和区政府进行通报。通过科技手段加大对主城10区(含两江新区)餐厨垃圾含固率的采样抽查,确保餐厨垃圾收运质量。城管、食药监、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解决餐厨垃圾收运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开展餐厨垃圾非法收运处理的联合执法。
近年来,市城管委牵头会同市商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安办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抽查餐饮网点60余家,查处非法收运车辆14辆,查获非法收运窝点1个,收缴餐厨垃圾500余桶共计20余吨,收缴的餐厨垃圾统一运至市环卫集团黑石子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2017年,渝北区开展餐厨垃圾联合执法111次,出动1221人次和633车次,查处违规收运25次,劝导教育31人,罚款37800元。
小结:我市餐厨垃圾监管体系建立较早,实现了部门联合执法查处餐厨垃圾违法行为,在打击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违法犯罪方面产生了好的效果。但也因涉及部门较多,职能分散,未能形成闭合效应,餐厨垃圾“跑冒滴漏”和违法收运处置行为时有发生。
二、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存在的难点问题
餐厨垃圾收运与处置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行垃圾分类处理的主要内容,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每日数量巨大的餐厨垃圾如不妥善处理,散排乱倒必然污染城乡环境,被不法商贩制成“地沟油”回流餐桌,食品安全隐患巨大。目前,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作仍存在不少难题,其中,有全市乃至全国的共性问题,也有重庆市的个性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餐厨垃圾收运存在困难。
1.餐厨垃圾产生业主不愿交出。究其原因,一是为了降低经营上的成本。据业内人士透露,正常情况一锅火锅底料成本为50-60元,而使用重复利用的“老油”或“地沟油”,只需成本10-20元。二是部分餐饮业主将餐厨垃圾转卖给不法商贩,可获得一笔额外收入。据了解,在我市餐厨垃圾收运体系未建立前,“陶然居”“乡村基”等餐饮企业在重庆的销售连锁店一年出售餐厨垃圾可收入数十万元,甚至数百万元。因此,虽然国家《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作出餐饮企业严禁使用“地沟油”的规定,但仍有餐饮企业为了追逐利润铤而走险。如,不久前央视曝光的重庆“大队长”火锅店,就是违规使用“地沟油”被查处,并责令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其中的一例。
2.个体商贩非法生产“地沟油”,利益空间巨大。由于重庆川菜、火锅店(含麻辣烫、串串香)、汤锅店、烧烤等用油量大的特点,不法商贩回收餐厨垃圾生产“地沟油”转卖给餐饮企业,有巨额的获利空间。将餐厨垃圾提炼成“地沟油”出售,售价高达14000元/吨左右,利润丰厚且无需承担环境成本。如曾经被查处的不法个体户将餐厨垃圾偷运至南川和贵州交界的城乡结合部采用土法技术提炼“潲水油”的案例,不法商贩将“潲水油”卖给餐饮业主赚取高额利润,其后果是危害了健康,污染了空气,把提炼后的垃圾污染留给了当地。
3.正规收运网络未能实现全覆盖。按照《重庆市“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十三五”期间,全市规划实施餐厨垃圾处理项目9个,其中:主城2个,区县6个餐厨垃圾处理中心。而目前只有主城黑石子、江津、黔江3座处理场建成投用,大多数区县还没有建成专门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餐厨垃圾无法进行有效及时的处置,呈放任状态。
4.餐厨垃圾收运环节缺乏强制性,小商贩争夺餐厨垃圾原料市场。目前,一些取得城管部门经营许可并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收运单位,采用与餐饮经营单位签订合同的方式收取餐厨垃圾,而《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作为市政府的行政规章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约束力、强制性和违反规定的处罚力度也非常有限,仍有部分食堂、餐馆不配合统一收运,或截留油脂部分餐厨垃圾卖给个体商贩赚取收入的现象。据江津区政协调研反映:重庆交通大学双福校区、重庆电信学院、重庆能源学院等3所高校,食堂承包经营者不配合集中收运,将餐厨垃圾整体或部分外卖。据了解,目前餐厨垃圾收运有合法的企业,也有非法的个体商贩,收运秩序混乱。由于大量的个体商贩偷运争抢原料,使得一些个体商贩进行“捞油”处理,有的自己重复利用,有的高价卖给餐饮企业,个体商贩只将“捞油”处理过的餐厨垃圾交给合法垃圾收运企业收运处置,导致一方面生产量不饱和资源闲置,另一方面资源化利用效益大大降低。
(二)餐厨垃圾监管存在困难
1.管理部门众多,监管容易脱节。按现行《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规定,市城管委(原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政策制定、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而在《办法》中同时规定,食药监部门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以餐厨垃圾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违法行为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销售废弃食用油脂违法行为的监管,交巡警负责违法运输餐厨垃圾车辆的监管等。对餐厨垃圾的监管处置涉及城管、食药监、卫生、环保、工商、商务、税务、交通、公安、农业等10多个部门,但没有明确一个职能部门进行全环节全过程的闭合监管,导致监管环节脱节,给了餐饮业主和违法分子可乘之机。
2.偷排乱倒监管困难。因餐厨垃圾的产生单位量大面广分散,且有的营业至深夜,经营时间长,执法部门难以对辖区实行全时段、全范围监控。如,渝北“三龙”片区管理的面积相当于渝中区的面积,餐饮单位众多,但龙溪环卫所工作人员为37人,需要完成全域市政环卫类各项工作,难以落实专门人员全面监管当地餐饮店餐厨垃圾收运情况。一些小面馆、小火锅、早餐铺等,由于餐厨垃圾量少,为图方便,把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混装,或直接倒进下水管道。调研组到江北、渝北部分街道餐饮门店进行暗访,沿途兴隆路、洋河中路、国宾城周围正在执行保洁作业的环卫工人反映:此三处餐饮店人员均存在夜间偷排乱倒潲水(主要是汤料)的情况,街面油污严重,街道沿线的下水道经常出现堵塞。在江北兴隆路作业的左岸环卫唐姓工作人员及正在执行冲洗路面作业的3名环卫工人还向调研人员反映了当日(4月10日)清晨“金锣三火锅店”门前的下水管道堵塞的情况。
3.非法生产“地沟油”隐蔽性强。目前,在“回收环节”和“资源化利用环节”中间的市场比较混乱,绝大部分经营者是小商贩个体户,由于有关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置的资质许可办法、行业规范、监管责任落实还很不完善,餐厨垃圾非法收运和倒卖行为尚未得到有效监管,部分餐饮单位为追逐利益,将签订的收运协议只作为应对检查的手段,存在故意不交或者只交“捞油”后餐厨垃圾的行为。同时,也由于收运企业未能做到全覆盖,给了一些不法商贩收运餐厨垃圾,并运往城市边缘地段制作“地沟油”的可乘之机。如,2015年10月,我市食药监、市政、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查处10.29特大“新型地沟油”案件,涉案金额3亿多元,涉及14个省市和我市24个区县,捣毁制售窝点70余个。
4.“地沟油”回到餐桌检测发现难。目前,国内尚未有检测“地沟油”的统一标准。现行的国家《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实施对植物原油和植物食用油进行相关标准的检测,而标准里9项基本的食用油检测标准,即使是地沟油炼出来的油,也都可能合格。据重庆工商大学食品检测专家介绍,国家对于餐饮企业重复使用“老油”“地沟油”的问题,虽已明令禁止,但对于“老油”的检测没有出台相应的办法和技术标准,致使监管部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手段和依据。
(三)设施建设运营存在难
1.现已规划的餐厨垃圾设施项目难以落地。2014年,市政府规划建设7座区县片区餐厨垃圾处理厂,要求2016年底前全部建成投用,但目前仅江津、黔江2座处理厂建成投用。万州、合川、涪陵3座处理厂2017年才开工建设,其余处理厂尚未开建。据了解,未建餐厨垃圾场的主要原因除了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邻避效应”外,选址难、资金未落实也是重要原因,致使已规划的项目迟迟不能落地。
2.已建成投用的餐厨垃圾处理厂餐厨垃圾收运工作进展缓慢。2017年,黔江餐厨垃圾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营,规划主要承担黔江、彭水和酉阳3个区县餐厨垃圾处理任务。但自该厂运行以来,仅黔江开展了收运工作,彭水、酉阳尚未收运,致使该厂产能严重不饱和(设计产能150吨/日,实际30吨/日)。
3.个别地方领导认识上的不到位,导致工作不到位。垃圾处理设施投资大,加之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在建成后的运行过程中需要持续投入经费保障,往往是处理越多,付钱越多,致使少数区县对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采取能缓则缓、能拖则拖的消极态度。根本原因在于个别区县领导对餐厨垃圾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不足,对绿色发展理念认识不到位,导致工作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
(四)餐厨垃圾执法存在困难
1.虽有法规,但主体责任不明确。现行《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八条,对于收集、运输、处理餐厨垃圾作出了5项规定,但没有规定由哪个单位具体负责实施,缺少责任主体。餐厨垃圾非法收运执法涉及城管、食药监、工商、交通、公安、农业等多个职能部门,如城管部门按照职责对餐厨垃圾收运管理负主责,但监管管不了餐饮厨房内部的违规操作。食药监能进入厨房内容监管,但管不了后面生产销售环节。“铁路警察,各管一段”“九龙治水”现象严重。由于管理环节的不闭合,管理链条的脱节,虽然市、区两级部门多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但联合执法涉及部门众多,协调难度大,难以实现长期化、常态化综合监管执法。
2.执法管理上的空挡。据渝北区城管部门执法人员长时间蹲点了解到:不法个体商贩非法收运餐厨垃圾,大多选择在晚上10点后到次日早上6点前,有意避开执法人员的监管。偷运的违规收运车辆破旧,大多是三轮车,或者是挂外地牌照的“农用”三轮车,城管执法收缴后违规人员不缴纳罚款,收运工具不能得到合法有效处置,往往是公安管不了,具有主管责任的农委又管不过来,成为管理上的空挡。同时,由于牵头的城管部门缺乏对相关餐饮企业的执法依据和执法手段,仅靠处罚餐厨垃圾非法收运单位,处罚力度不够,执法效果不明显,助长了餐饮企业非法出售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为。
三、对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的对策思考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实施健康中国”的战略目标。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关系老百姓的食品安全,涉及城乡环境治理。要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彻底消除餐厨垃圾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环境隐患,提升重庆饮食文化的品牌品质,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1.要从“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高度,认识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的特殊重要性。餐厨垃圾混合收运造成运输环节沿途漏洒,污水横流,臭味扰民,影响市容环境卫生;随意倾倒的餐厨垃圾渗滤液随地表径流汇入江中,直接威胁三峡库区水环境安全;部分餐厨垃圾未经处理直接进入市政污水管道,造成管道内冷凝堵塞,发酵产生甲烷气体易使管网破裂引发安全事故;餐厨垃圾混装水分较多,热值偏低,致焚烧处理时垃圾不能充分燃烧二噁英污染物指标超标,有毒气体危害市民健康,如果被不法分子制成“地沟油”或“潲水油”回流餐桌,更是防不胜防,危害极大等等,这些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城乡人居环境的改善和市民的食品安全及生活质量。因此,只有充分认识餐厨垃圾的危害性,才能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2.引导市民参与、社会共治。大力转变生活习惯,养成绿色消费方式和健康生活方式。通过网络、媒体等各种宣传方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餐厨垃圾管理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宣传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意义及相关管理知识,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提升市民整体素质;为市民投诉和有奖举报餐厨垃圾非法收运行为提供平台,倡导市民人人支持、参与餐厨垃圾治理,共同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乡生活环境。
(二)完善政策法规,健全管理制度
1.建议按照“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目标要求,修订《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我市于2009年颁布的《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对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管理,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该《办法》已施行10年时间,其中一些条款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建议修改完善《办法》,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职责,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集运输单位、处置单位的主体责任,完善餐厨垃圾处置的相关管理规范和管理措施。研究制定检测“地沟油”的技术标准。同时,鉴于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特殊性,建议我市将此项工作纳入立法调研计划,适时将地方行政规章《办法》上升为地方《条例》,增加法规的刚性约束,从立法层面为加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和监管提供保障。
2.强化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特许经营措施。《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积极探索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原则上应当通过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在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中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单位。”该规定对餐厨垃圾实行特许经营作出了规定,建议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执行落实力度,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增强强制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进一步落实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特许经营企业收运与处置,并签订收运合同,实行备案登记,防止不法商贩进入收运环节。对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特许经营的企业建立准入标准,严格技术装备、环保和资金要求,对获得许可的经营企业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建立完善相关机制和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奖惩制度,对于诚信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给以奖励;建立失信曝光制度,对不按规定执行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的餐饮单位,纳入“诚信黑名单”管理;对导致“地沟油”流入餐桌造成社会危害的,要坚决依法打击,加大惩处力度,注重充分发挥餐饮协会、火锅协会等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的自律作用和行业示范作用。
(三)理顺管理职能,强化综合执法
1.以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理顺各部门管理职能。建议由餐厨垃圾主管单位市城管部门牵头,成立餐厨垃圾监督管理多部门协作和联合执法的平台,实施对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和利用全过程闭合监管,做到无缝链接。市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职责,配合做好监管和打击非法的工作,形成合力和联动机制。
2.市城管职能部门要加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利用全过程的管理,并纳入城管目标考核。措施上,可建立市级餐厨垃圾收运监管平台,利用GPS定位、车载摄像头、车载称重等科技手段,对餐饮单位和收运工作实施监管。落实各区县属地管理责任和措施,加强对各区县提高餐厨垃圾签约率和收运处置量等督促指导工作。发挥督查机构作用,对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等进行专项督办,定期通报,并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根据餐厨垃圾监管的特殊性,建议将监管工作纳入城管综合执法。整合食药监、工商、环保、公安、农委、交通运输等多个职能部门力量,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餐厨垃圾非法收运、出售、加工、生产、排放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特别加大对制造“地沟油”“潲水油”窝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形成对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的不法分子坚决打击的高压态势。增强执法的威慑力。市政府城管部门要按照责任要求,落实双随机抽查措施,提高抽查频率,将抽查情况公布在信息平台上,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责任意识,形成长效机制
1.将餐厨垃圾分类处置纳入“城市提升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依据2017年制定的《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至2020年底,全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率达到80%。为完成这一目标任务,需进一步加大餐厨垃圾设施建设和运营工作。鉴于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涉及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具有较强公益性质,同时项目投资量大,回报收益周期长的特点,各区县政府可采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投入,与有实力、有资质的企业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特许经营协议,委托这些企业收运处理餐厨垃圾,充分发挥这些企业资金技术、管理优势,推动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设及运行。
2.强化区县在餐厨垃圾设施建设、运营等方面的属地责任。区县政府按照规划要求,加快片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根据市里统一规划进度,尽快落实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规划、选址、征地等工作,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和收运系统建设进度。落实属地管理管理责任,对于已建厂投入运营的,要按照市政府《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规定,在相关区县强制推行收运措施,以便发挥好项目的综合效益。
3.强化餐厨垃圾经营主体的责任。进一步强化垃圾产生单位责任,确保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的正规企业收运的法律责任;强化垃圾收运处置单位责任,保证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利用各环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对资源化利用的餐厨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防止处理过程中废水、废气、废渣、粉尘的二次污染。
(调研组组长:谭家玲 副组长:蒋又一 组员:陈德璋、张兴庆、罗利、谢三春、陈美环、江海)来源:重庆政协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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