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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义乌市2019年食品安全 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3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义乌市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紧紧围绕“对标自贸区、干实试验区”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理顺食品安全机制体制,依托机构改革整体效应,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一)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有关规定,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二)完善工作评议考核机制。科学合理制定评议考核办法及内容,客观、公平、公正评议各镇街、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构建“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各镇街)

(三)完善工作督办机制。加大对食品安全民生、重点、难点事项的督查力度,督促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解决好一批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各镇街)

(四)健全协同作战机制。建立跨区域、跨部门食品安全合作联动机制,完善行刑衔接机制,积极推进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五)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舆情处置,引导媒体科学、客观、有序监督,健全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六)完善风险会商机制。定期开展风险会商,通报风险监测结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七)深化基层综合执法机制。加强镇街食安办、基层市场监管所建设,巩固提升镇街食安办规范化建设成果,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八)强化机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机构作用,鼓励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弥补监管力量不足。(责任单位: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二、推进改革和示范创建

(一)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创建。深入推进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创建工作,严防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严防发生否决项、责令整改、撤销命名等情形,确保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持续达到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创建标准,顺利通过省级复评考核。(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全面完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市创建考核验收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三)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扎实推进“证照分离”、“证照联办”等举措,针对低风险食品类别探索推行食品生产许可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大力推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压缩审评时限,优化许可审批系统,实现“一门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责任单位: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四)完成县级食安办规范提升工作。按照要求全面完成机构改革,理顺各层级监管职责,人财物向基层一线倾斜,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完成县级食安办规范提升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食安办,各镇街)

(五)推进民生项目落地。深入推进名特优食品作坊创建和小微食品企业亮化达标活动,力争再打造名特优作坊和亮化达标小微企业12家;完成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1家;持续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建设放心消费示范餐饮35家以上,新建“阳光厨房”41家,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风险防控,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农村家宴放心厨房9个。(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六)开展红糖产业综合治理。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要求,全面开展义乌红糖综合治理和规范提升,以食品生产许可要求从严监督管理,力争到2019年底,关停取缔所有无证无照红糖加工单位,加快红糖小作坊“小转企”工作进程。(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三、 扎实做好食品监管工作

(一)探索实施全过程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施全过程监管。(责任单位: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二)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餐饮单位等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管与指导;健全网络食品销售监管工作机制,继续推广应用智慧餐饮信息化系统,推进有条件的网络供餐单位安装“阳光厨房”并接入外卖平台;加强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调味料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三)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深入实施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四)加强驻义部队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对接、指导和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部队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责任单位:▲义乌市人武部、市市场监管局)


四、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

(一)打击重点领域违法行为。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聚焦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问题,针对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畜禽产品、乳制品、肉制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在种养殖、网络订餐、农村、会议营销、冷藏冷冻食品储藏经营场所等重点环节、重要场所开展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二)开展“保健”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在巩固前期整治成效的基础上,持续深入开展“保健”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三)打击农产品领域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农药、兽用抗生素、“瘦肉精”、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三鱼两药”、生鲜乳、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严防出现区域性、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持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向好的势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开展网剑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食品商标侵权混淆等违法行为,加强网络食品市场监管和食品广告整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五)加大走私打击力度。加大冷冻食品等进口食品的走私打击力度。(责任单位:▲义乌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六)净化维权环境。严厉打击食品销售领域中以敲诈勒索为目的的职业举报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七)部署推进食品打假“利剑”行动。加强专业化、智能化侦查、稽查能力建设,深入推进食品打假“利剑”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严打高压态势。(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狠抓食品安全源头治理

(一)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推动农用地安全利用,到2019年底全省基数内五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13年削减8%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推进环境污染治理。进一步抓好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环境污染治理,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控害工程,进一步推进农药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化学农药使用量2019年再减3.8吨。加强绿色防控,2019年全市绿色防控技术示范面积0.9万亩,推广应用绿色防控技术11.8万亩次;探索建立绿色农业生产标准体系,推进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安全风险管控“一品一策”行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加强生猪屠宰管控。推进生猪屠宰资格清理,关停不符合设立条件的生猪屠宰场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四)完善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加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梯队创建培育工作,建立肉菜等追溯监管信息化平台,抓好平台常态化运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联社)

(五)推进农产品质量溯源管理。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启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信息库,实施生产主体信息化管理,全市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基本进入主体库;继续深入推进合格证使用和“二维码”追溯制度,实行二维码追溯的主体达到9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六)加强林产品质量监管。组织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积极推广林业标准化生产,标准化率达62%以上。(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加强粮食收储监管。督促粮食收储企业加强出入库质量把关,督促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提升粮食质量监管工作。积极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进放心粮油示范店创建。加强基层粮油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能力和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检化室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一)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科学化建设。进一步提升风险监测能力,到2019年底达到省定参考品目的80%,规范食源性疾病监测处置。(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二)加强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完善监督抽检信息公布机制,提高“双随机”监督抽检针对性和有效性,年食品检验量达到4.5批次/千人口,其中年风险监测食品样本量1件/千人口,全市食用农产品抽检700批次以上、食用林产品20批次以上、食品相关产品130批次以上,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处置率达100%。(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以全省统一执法监管平台建设为抓手,以“协同、精准、透明、高效”的目标为导向,重新梳理食品监管核心业务,优化流程,着力构建跨部门、跨层级、全链条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控制和分析预警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四)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快垃圾焚烧和餐厨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妥善处置餐厨废弃物收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餐厨废弃物收运工作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

(五)持续推进食品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强化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机构管理,持续推进食品检验检测能力验证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六)完善农产品快检室免费开放机制。健全与完善两级农产品快检室免费开放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七、助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一)推进食品产业园区建设。加强食品加工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引导力度,继续深化红糖、蜜枣等传统特色食品园区(集聚区)改造提升工作,推进食品特色小镇建设,促进食品产业规模化、集约化、集聚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二)推进食品领域“浙江制造”品牌企业培育。加快食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国际化为目标,培育一批标准领先、品质卓越、技术先进、声誉良好的“品字标”品牌食品企业。引导鼓励餐饮服务、食品流通连锁化经营,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八、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引领

(一)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主导产业标准化实施率稳定在66%以上;深化农业品牌创建工作,新增绿色食品2个,新增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面积1000亩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有序推进浙江好粮油评价及管理体系建设。做好本地粮油品牌的保护和发展,配合省、市推进浙江好粮油评价及管理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推动服务高效的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全程控温、标准规范、运行高效、安全绿色”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冷链物流企业,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水平,提高生鲜农产品和易腐食品冷链流通率、冷藏运输率,降低腐损率,提升冷链物流服务水平,保障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四)推进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出口食品质量竞争力提升工程建设。加强口岸查验,尤其是肉类、冷链食品、乳制品等需求量大的重点敏感进口食品。强化原料来源及过程控制,引导帮扶企业进行原料优选、技术改造和管理升级,完善硬软件设施。加强风险预警,提升企业应对能力。(责任单位:▲义乌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九、优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一)加强业务培训。建立领导干部食品安全业务能力培训机制,提高领导干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二)加强专业监管能力建设。加快组建职业化、专业化食品检查员队伍。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发挥食品行业协会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优势作用,强化食品企业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责任单位: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三)推进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探索建立信用奖惩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金融办、数管中心、人行义乌支行)

(四)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试点工作提质扩面。推动参保双方互动,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提高。(责任单位:市食安办)

(五)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阵地建设。讲好食品监管“故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三进”活动、粮食科技宣传周等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科学认知水平。(责任单位: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六)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机制。推动社会监督员规范有序开展食品安全监督,进一步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机制。(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来源:义乌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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